新制通識選課規定

【新制通識選課規定】

通識選課舊制自第三學期開始實施,學員每兩學期即須選修一門學術課程。但為鼓勵學員持續學習的動機,以及考量學員修課時間上的限制,自2006年3月,第14學期開始,調整為每四個學期(或累計兩年)內,至少須於任一學期中選修一門學術課程。不論新舊學員一律自第14學期重新核計。年齡55歲以上者,得免除此項規定。
(詳細說明歡迎參閱永和社大大學報第22期,可洽校務處免費索取)
 
 
【本學期適用新制通識選課規定之學員】
1、自第14學期(2006.3)起,累計三學期(14、15、16、17、18學期中的任三學期,  即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間),於本校選課卻尚無選修任何學術課程之學員;
2、自第16學期加入社大(2007.3)起,連續三學期(16、17、18學期共三學期,即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),皆於本校選課卻尚無選修任何學術課程之學員。
若您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通識選課規定,或是第19學期是否必須選修學術課程,校務處備有相關學務資料,方便您做查詢。若有任何問題也歡迎和校務處聯絡、洽詢。
致上我們的感謝:感謝您對本項均衡發展三大類課程選課制度的支持。
 
 
【學術課程有哪些?】
1、課程編號開頭為1或2或3的課程。
2、學術課程均開設於周二至周六晚間7:00-9:50,其中並有多門半價或免費優惠課程,詳見封底內頁。
 
學術課程不僅內容豐富、師資陣容堅強,更可以擴展我們的視野,深化我們的思考,同學千萬不可錯過!自第16學期起,結合教育部「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」之實施,本校多種課程,尤其是學術課程,已通過正式大學學分之課程認證。凡年滿22歲之學員,不限學歷,只要選修經認證核可之課程,缺課不超過總上課時數1/6,且修業成績及格者,皆可獲得正式之學分證明,「得依各級各類學校之相關規定,申請採認做為入學條件」,或於「入學後,得依各校規定,申請抵免學分」,亦可「依學校、機關、機構或團體之規定,申請列入進修時數,並作為升遷、考核之參據」。
 
16學期起,選修非正規認證課程且尚未領取教育部所核發之大學學分證明書者,請於上班時間逕至辦公室學務處領取。
 
【為什麼別的社大沒有通識選課規定,只有永和社大有?】
    四個學期(兩個學年)必須選修一門學術課程,是希望社區大學的課程可以有更均衡發展的基礎。記得在社大創辦初期,曾邀請許多學有專精、教學研究都很用心的講師,願意將所知所學與大家分享,但是在一般民眾對學術課程不夠理解和畏懼的情況下,人數太少便開不成,造成優秀講師的流失,讓生活藝能與學術課程的比重越拉越大。
    在多次的討論和尋求解決方式後,終於在第三學期的校務會議中,通過了「通識選課規定」。通識選課規定可說是為了社大長期經營發展而不得不的考量。然而,也因為這樣的堅持,永和社大才可以每學期皆維持開設100門以上多元豐富的課程,並每年皆被台北縣政府評比為「辦學特優」。感謝大家一起合力彰顯社區大學的意義和理念!

社團法人台北縣知識重建促進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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